抗震支架的全称叫抗震支吊架,它主要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管道的固定和抗震。安装抗震支架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地震所造成的的生命损失减小到较低程度。抗震支架是一整套的系统,所以针对不同的机电设备会有不同的抗震支架整套设计方案。
抗震支架的设计间距:
水平管道类别(新建工程) | 抗震支吊架较大间距(m) | ||
侧向 | 纵向 | ||
给水、热水及消防管道 | 给水管、消防管、喷淋管、空调水管 | 12 | 24 |
柔性连接金属管、非金属管及复合管 | 6 | 12 | |
燃气、热力管道 | 燃油、燃气、高温热水管、蒸汽管、医用气体、真空管、压缩空气管、及其他有害气体管道 | 6 | 12 |
通风及排烟管道 | 刚性材质 | 9 | 18 |
非金属材质 | 4.5 | 9 | |
电线套管、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槽盒 | 刚性材质 | 12 | 24 |
非金属材质 | 6 | 12 |
注:改建工程较大抗震加固间距为上表数值的一半。
抗震支架适用范围: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含地下综合管廊);抗震支吊架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为保证建筑机电工程在地震作用下,仍能运行,对于吊杆长度不大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建议进行抗震支架的补强;
2 抗震设防管线内容:
2.1国标强条必须严格执行: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注:含排烟,消防补风系统,消防前室正压送风系统,管线及风机相关设备)
2.2国标非强条但应严格执行:
2.2.1管径大于等于DN65的生活给水、热水及消防管道,当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本规范*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吊架;
注:国外消防跟防排烟这两个系统严格执行
2.2.2重力大于1.8KN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当采用吊装时应设置抗震支吊架
2.2.3管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道均应进行抗震设计;
2.2.4 管径不小于DN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2.2.5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m2和圆形或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